关于电信资费信息公开等相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5 12:14 来源: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关于“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的规定,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效率,简化手续,我局对电信企业的电信资费不再进行事前审批,也不再向企业发电信资费备案通知书。

根据《关于加强电信资费网上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1]275号),各级基础电信企业应在其网站集中设立电信资费专区,电信资费专区应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宽带等各类电信业务的基本收费项目、计费原则、所有面对公众市场(含校园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含资费“套餐”)、办理手续和提示等内容。我局已要求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认真落实好上述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后如用户需了解有关电信资费信息,可直接向企业提出申请或登陆其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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