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组建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各职业专家库的通知
粤通鉴〔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发布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项目的通知》(粤通鉴〔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我中心计划对拟开展职业类别征集相关企业及院校专家成立专家库,制定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及题库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熟悉新基建专业相关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我省有关新基建相关工作制度,能准确把握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相关要求。
(四)在新基建相关领域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新基建领域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工程、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新基建相关领域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原则上要求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
3.获得国家、省、市等荣誉称号、奖项的技能人才。
4.在新基建相关领域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业技术骨干。
(五)除从事新基建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要求被推荐者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6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要求60周岁以下。
二、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
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专家由工作单位推荐,并填写《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专家推荐表》(附件)1份,递交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1份、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将推荐人相关纸质材料和专家推荐表扫描电子版于3月20日前报送至我中心。
(二)遴选专家
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专家将择优遴选,确定各专家库专家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培训课程标准的技术单位评选、标准验收等环节评审。
(二)参与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规范编写和修订、配套题库或课程资源库的开发工作。
(三)制(修)订与信息通信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有关职业培训的标准。
四、其他事项
(一)推进新基建相关工作是推进我省通信业职业技能人才提升工作重要的一环,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
(二)各有关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核,认真推选,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
(三)第一批计划征集专家类别及评价开展方向如下:
评价方向 | 内容细分 |
物联网及数据中心方向 | 物联网技术 |
数据库管理 | |
网络信息安全方向 | 信息安全管理 |
网络程序开发方向 | JAVA应用开发 |
PHP应用开发 | |
WEB应用开发工 | |
云计算及大数据开发 | python应用开发 |
云计算技术 | |
大数据应用分析 | |
虚拟现实方向 | VR/AR应用技术开发 |
信息化应用方向 | BIM建模工程 |
电子CAD应用 |
一、其他
(一)联系人:张老师,020-87623997
(二)电子邮箱:gdtx_jnjdzx@163.com
(三)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28号605
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