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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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广东电信以下架为由,拒绝办理业务 | ||
| 内容 | 前期通过广东电信在线客服反馈要求办理“流量成长计划-2019年第二季度-粤-60G通用”业务。客服回复该业务于2023年11月30号下架了,但是2024年7月份,依然有人办理了。查询广东电信官网的公告,未看到相关业务下架公告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列》、《电信服务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业务下架应提前30天公示。请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列》相关法律法规对广东电信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责令整改,进行行政处罚。1、业务下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2、区别对待,欺诈用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赔偿500元现金。广东电信回复“流量成长计划-2019年第二季度-粤-60G通用”业务下架,拒绝办理,且无法提供下架公告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 | ||
| 附件 | |||
| 办件分类 | 投诉 | ||
| 办件编号 | GDS20240714156 | 提交时间 | 2024-07-28 13:49:53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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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熊斌: 您向我局提交的举报事项,根据《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工信部政法〔2023〕30号)第七条规定,实名举报的,应当提交举报人真实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证照(如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材料。因您目前提交的材料缺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我局将根据上述处理规定按照匿名举报处理。 如您对本处理告知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登陆https://xzfy.moj.gov.cn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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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4-08-06 11:32 |
| 附 件 | |||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