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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14:59 来源:

粤通业函〔2021〕155号

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省通信行业协会、省互联网协会、互联网企业、域名从业机构、相关网络运行单位:

近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六个不得一个提高”的工作要求,表明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和蔓延的决心,有助于优化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组织法治生态环境,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委省政府对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我省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协同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结合我局职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的重要意义

省内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通知》的学习,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按照《通知》提出的相关要求,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对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自查自纠,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确保《通知》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倡议活动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科技手段的发达,越来越多的非法社会组织为逃避监管和打击,不断变换活动方式,从传统线下为主,开始逐渐向网上转移。省通信行业协会、省互联网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作用、自身优势,按《通知》要求,面向本行业发出倡议书,同时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各会员企业,使各企业认真学习《通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充分发动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动员号召,广泛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持续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

(二)加强互联网基础和网络实名管理,开展自查自纠

基础电信企业、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域名从业机构、互联网企业等相关网络运行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的互联网基础和网络实名管理。一是要严格落实互联网站“先备案后接入”“未备案不接入”规定,接入网站前须履行ICP备案手续;二是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关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电子化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9〕87号)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真实身份核验工作;三是要定期开展存量网站备案排查清理工作,确保备案信息准确性,已终止服务的网站要及时取消其备案。四是要加强网站内容合规管理,网站服务内容应与备案网站名称、服务事项及相关资质相匹配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通知》要求,对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做好自查自纠,不得向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广告、宣传、活动等一切服务。重点对以下五类网站开展专项排查清理一是未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APP等互联网应用和公众账号;二非党和国家相关机构却冠以“中国”“国家”“中央”“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共”等名义进行宣传的网站;三是打着“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项目的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进行夸大虚假宣传的网站;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互联网线上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网站;五是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网站。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我局,确保本单位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绝不参与各类非法活动。

(三)做好线上处置

各相关企业要发挥自身信息搜集、数据检索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强网络巡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全网排查,依托数据治理推动非法社会组织行为早发现、早监测、早预警,配合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曝光,探索对非法社会组织主体进行标注预警。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相关企业要发挥网络“麦克风”作用,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果、合法社会组织正能量发挥等内容的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社会组织发展舆论环境,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对本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定时限,明确要求。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相关知识,省通信行业协会、省互联网协会应动员相关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倡议活动。

(二)全面自查自纠(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各单位要对照本次工作重点,加强互联网基础和网络实名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相关自查情况要形成总结报告,电子版(加盖骑缝章)报告反馈至邮箱:gdca_wac_wlaq@gd.gov.cn。

(三)重点抽查(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中旬)。我局将结合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企业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有效性,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向网络运行单位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四)整改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及时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对相关企业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问题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纳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

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根据检查《通知》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增强问题发现和整改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切实做好协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形成线下线上治理闭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

特此通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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