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1 16:06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我局拟对52个超过规定期限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网码号进行收回。为保护用户权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0日。公示期满后,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0-87318103
邮箱:gdca_gdmh@gd.gov.cn
附件: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