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报奖及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
为更好地发挥我会作为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的优势,提高我会向中国通信学会、广东省科技厅输送报奖项目水平,奖励在我省信息通信领域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我省信息通信领域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会已制定印发《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决定设立“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并启动该奖2024年度的报奖及提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奖励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聚焦“四个面向”,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原则,鼓励原始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二、奖励设置及条件
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是在广东省内信息通信领域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广东省内的个人和组织为第一完成人或者第一完成单位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设以下类别:
(一)突出贡献奖;
(二)自然科学奖;
(三)技术发明奖;
(四)科技进步奖;
(五)科技合作奖;
(六)青年科技创新奖;
(七)科技成果推广奖。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进步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不分等级。
1.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申请自然科学奖的有关论文、优秀科技专著、大专院校教材等成果应在2023年1月1日前正式出版、公开发行,出版及公开发表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前。
2.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成果。围绕信息通信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和共性突出问题开展协同攻关,支撑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创新性,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始创新科技成果;已通过第三方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或科技成果评价,并在2023年1月1日前实现整体技术的实际应用。
自荐报奖及提名项目应符合《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不得包含已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或中国通信学会科技奖项目。
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报奖及被提名人应符合《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奖项评审
广东省通信学会依据《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通信学会官方网站发布)制定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附件1)并据此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四、提名报奖
(一)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报奖可由本学会专业委员会提名,也可由单位自荐。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学会指定邮箱(384304092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申报的奖种”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正本、副本(与电子材料内容相同,需装订)邮寄至广东省通信学会秘书处,并备注“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通信学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501室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林老师,020-87699982,13119581472(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广东省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pdf
广东省通信学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