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补报及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6-04-02 17:40
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凡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202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补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应于4月30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补报年报。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关于年报填报注意事项:
1.在增值电信年报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勾选业务是否开展。如选择未开通,则不用填写业务发展情况表单。若选择业务开通状态从开通变为未开通,原填写表单内容将会丢失。
2.所有表单填写完毕并保存后,才能选择提交。提交时会对所有表单数据进行校验,如果提示不能提交,请根据提示修改相应表单产生冲突的数据。提交后,年报上报状态会由“未报”变为“已报”,即年报报送成功(如果没有点提交,即使填写了数据也是未提交状态,也是未报送年报)。如果企业所持多个许可证,用户须对所有许可证进行年报填报、提交。
3.在报送期内,若发现数据需要更新或者更正,年报提交后仍可进行修改数据,修改完数据后点保存即可,不用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