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11-04 14:37
近期,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三家企业做出行政处罚。2024年7月,我局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过程中,发现广州飞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爽拍拍网络有限公司、宙烁(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涉嫌提交虚假材料。经立案调查,查实上述三家企业存在提交虚假社保参保材料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广州飞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宙烁(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不予以受理、对广东爽拍拍网络有限公司的申请不予以批准,并对上述三家企业做出给予警告并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此外,我局在调查中发现存在中介机构帮助申请企业伪造材料、配合造假的情况。我局再次提醒申请企业:我局从未指定任何第三方提供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ICP备案核准编号的中介及代理服务,也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自行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通过对应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提交互联网站、APP的ICP备案申请材料,通过小程序平台、快应用平台分别提交小程序、快应用的ICP备案申请材料,以便及时获得我局审核意见及后续监管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形式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