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年广东省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在粤登记的通知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广东省通信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有关要求,所有在粤的通信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等参建企业需办理在粤登记,并在办理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在粤工作总结
已在粤开展业务的企业:需提交在粤工作总结(含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行为、业务开展等)。
未在粤开展业务的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在粤无业绩证明(含已参与投标但未中标的项目名称),单独成页。
二、工程资料
2023年以来在粤所承揽的工程中,每个专业两个单项工程的全套资料(胶装成册,原件),具体如下: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承接合同/框架合同加订单);
2.工程佐证资料,其中:
2.1施工企业提交竣工资料(交、竣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
2.2设计企业提交工程设计全套文本(含设计会审文件);
2.3监理企业提交工程全套监理文件;
2.4招标代理企业提交货物或服务(设计、施工或监理)的招标全过程文件各一套。
3.验收证书(单独页)。
注:以上资料若提交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多页复印件务必加盖骑缝章。资料归档备查。
三、在粤登记信息表
填写《广东省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在粤登记表》(附件1)一式叁份,每份单独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特别是最后一页)。请将《广东省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在粤登记表》和《广东省通信工程参建企业信息表(模板)》(附件3)的EXCEL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dca_zzl@gd.gov.cn。
四、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信工程类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附件2);
4.企业印章印模(原件,含在粤开展业务的所有相关印章,含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发票专用章、设计图章、竣工图章等);
5.拟入粤或已在粤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含公司、人员、缴交时间等信息。
五、办理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电话预约办理。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成册,初核后受理,并经审核后予以在粤登记(10个工作日)。本次在粤登记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如发现在参建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查处。期间不予办理在粤登记。
咨询、预约办理:020-8762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