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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17:26 来源: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点互联网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2547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由我局负责推荐的案例征集工作共包括三类典型案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方向9)、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方向10)、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方向11)。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获取具体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模版,请登陆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搜索“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通过查阅通知正文及附件9-11获取相关内容

三、征集程序

(一)案例方向9:申报主体在对应的申报平台(详见申报材料)上自行注册账号并登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各申报主体应于20251210日前完成材料在线提交工作,无需线下提交。我局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本省案例推荐工作。

(二)案例方向10申报主体应于20251210日前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电子邮箱,无需线下提交。我局将根据申报案例情况择优推荐。

(三)案例方向11:申报主体通过对应的申报平台(详见申报材料)下载并填写申报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其中,案例推荐汇总表及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寄送至我局办公地点。各申报主体应于2025121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工作。我局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负责本省案例推荐工作,无需多头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案例方向9:该案例方向包含“信号升格”等5个子方向,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每个子方向的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

(二)案例方向10:该案例方向包含落实电信业务“明白办、放心用”行动等7个子方向,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择优推荐。

(三)案例方向11该案例方向包含“技术引领型”和“应用普及型”共2个子方向,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我局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0个。

(四)遵循“一案例一方向”的原则,同一案例申报多个案例方向将视为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的申报案例数不限。

五、联系方式

(一)案例方向9、11

联系人及电话:王子彰,020-87626332

报送电子邮箱:gdca_gdiot@gd.gov.cn

纸质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广东省通信管理局701室。

(二)案例方向10

联系人及电话:卢婧仪,020-87626892

报送电子邮箱:gdgj2024@163.com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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