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信息通信企业有序海外布局,提升信息通信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关于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的通知》(工通信函〔2026〕276号)有关要求,我局现就组织开展我省“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通信企业主体类型
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电信业务运营商:以在海外提供网络和电信业务为主,包括提供海外本地通信运营、跨境专线、海缆等服务;
2.通信网设备制造商:对外输出通信硬件,如5G基站、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光线光缆、数据中心设备等;
3.终端、物联网硬件厂商:面向海外提供通信终端、通信模组、物联网硬件等;
4.算力、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对外输出算力、词元(Token)出海、云平台、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等数字技术服务;
5.互联网平台企业:面向海外提供社交内容、跨境电商、数字支付、数字内容等;
6.通信工程企业:对外输出通信网络解决方案,包括通信网络规划、工程建设、运维总包,承接海外通信基建项目等。
二、工作内容
各信息通信企业自愿报名加入“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申报企业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合规信誉,无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境外失信等相关记录。
2.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好“出海”能力或较强出海意愿。
3.各单位及申报企业请明确一名联系人,以便工作对接。
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填写《信息通信企业“走出去”企业信息表》报送至我局邮箱(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我局将择优推荐其中不超过总数量30%的企业为重点企业。
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将组织报名企业线上填写调研问卷,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搭建经验交流与对接渠道,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海外风险防控,助力信息通信企业更好“走出去”。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润仪,020-87626332,邮箱:gdca_xxtxfz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