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试行)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1.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局领导姓名,机关各处室职能、负责人姓名等; 
  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3. 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5.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6.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 按照统计规定,可以发布的通信行业统计信息; 
  8. 通信行业标准的名称及摘要;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10. 局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 
  11. 重要的人事任免信息; 
  12. 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3.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1. 申请的提交 
  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提出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和用途,以及申请公开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申请本机关公开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其特殊需要的文件或材料,以下列方式之一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A:书面申请: 
  1) 局机关大楼一楼接待处现场填写《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申请登记表》,由工作人员接收;
  2) 从本机关网站下载《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申请登记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公开申请”字样; 
  3) 技术条件成熟时,通过本局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B: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笔签名或者盖手印予以确认。 
  2. 申请的受理和答复 
  本机关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要件完备材料齐全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或者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3. 答复时限 
  答复期限为接到申请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经批准可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 
  4. 涉及第三方的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事项如公开可能损害第三方权益的,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第三条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5. 收费 
  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工作机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通建大楼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号码:020-87305305

  四、工作时间
  8:30 – 12:00,14:00 – 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