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部署,现就2024年度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文件。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6号,下称“6号文”)。
(三)《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通信行业高技能人才与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粤通职办〔2020〕3号,下称“3号文”)。
二、申报对象
(一)符合6号文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符合3号文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的电子通信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执行6号文,高技能人才申报执行3号文。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文件中的基本条件和对应等级的评价条件。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止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的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止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止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的起止计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系列须为“工程技术(信息通信)”,其他专业或系列继续教育证书为无效证明材料。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五)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
根据《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文件精神,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试行代表性成果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具体详见6号文第三章相应条款。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系列评审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层级对应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七)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对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除申报评审职称外,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八)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与职称如何对应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例如,取得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从事技术工作满10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应后再根据6号文评价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九)粤港澳大湾区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审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下称38号文),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具体详见38号文。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
(十)在职在岗证明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应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及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十一)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见附件7)。
(十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实行答辩制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须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四、申报途径、时间
(一)申报途径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高评委办”)。其中:
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及各委托评审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至省高评委办。
地市所辖单位(广州、深圳除外)人员的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省高评委办。
自由职业者申报材料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审核后报送至省高评委办。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报送,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报送纸质材料地址
现场报送纸质材料需提前预约,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联系,确定报送材料的时间段。单位报送材料时,应附上《单位报送函》(附件9,含附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一楼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20-87626816。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对照《2024年度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材料填报指南》(附件4)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含缴费付款凭证),并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方便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8)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组织填制《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报送。
(三)上级主管部门、市人社部门复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时退回。
(四)省高评委办受理审核
省高评委办对各单位、各地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高评委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六、评审费用缴纳
(一)缴纳标准
高级工程师评审费用:780元/人(含高级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用:920元/人(含高级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
(二)缴费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未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参加评审。
(三)缴费说明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缴费:单位统一收取本公司申报人员应交费用后,统一安排汇款至指定账号。
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缴费:个人直接缴至指定账户,并备注申报人员“公司+姓名”。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广东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
账号:4400 1400 1010 5001 0796
缴费成功后,打印付款凭证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评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五)申报人员或企业如需开具职称申报费用凭证(广东省非税票据),请填写2024年度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开票信息表(附件10),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填写错误后果自负),连同付款凭证截图在8月30日前一并发送到邮箱gdtx_jnjdzx@163.com。开票问题可咨询020-87629097。
七、其他说明
(一)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省高评委办负责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省高评委办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
(二)我省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职称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职称评审的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三)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四)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本评委会未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六)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623997。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6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通信行业高技能人才与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粤通职办〔2020〕3号).pdf
附件4:2024年度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填报指南.pdf
附件5: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6: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docx
附件7: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10:2024年度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开票信息表.xlsx
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